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2019年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1987年由国家计委批准,1990年3月通过国家验收对外开放。实验室的总体定位与目标是:瞄准世界材料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构建国际一流水平的材料复合与制备技术平台,研制国家尖端武器装备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关键新材料;在变革性技术和前沿新材料及其交叉领域,产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和系统性研究成果,在若干前沿新材料研究方面引领国际发展;营造国际协同创新文化,开展“强-强”国际合作研究,增强实验室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实验室以创建和发展材料多组分、多尺度、多层次复合原理与材料设计理论为重要引领,以构建材料梯度复合技术、原位复合技术、纳米复合技术及其集成创新平台为核心支撑,以研究面向国防尖端武器装备的先进复合材料、面向新能源技术的高效能源转换和储存材料、面向生命科学的纳米复合生物材料、面向信息技术的信息功能材料和面向变革性技术的前沿新材料等五类关键材料为重大任务,在梯度复合技术与新材料、原位复合技术与新材料、纳米复合技术与新材料、变革性技术与前沿新材料、材料复合原理与材料设计等方向开展特色研究。
实验室开放基金持续重点支持国际国内科研合作,围绕上述技术平台与关键新材料的核心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与国际上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和科学家的合作研究;与国内著名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与国内重要军工集团的合作研究。
本年度资助项目总数10~1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者须按后附的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打印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寄送到本实验室。实验室进行格式审查后呈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年,重点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完成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可持续资助。
项目的研究工作一般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在本实验室进行,鼓励与实验室相关教授进行合作研究。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开放基金经费只能用于与批准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且只能在本校财务室报销。项目承担者在本实验室的工作期限以批准的期限为准。实验室为承担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尽力提供方便。承担者的工资、奖金由原单位支付。
项目承担者须承诺以下事项:
1. 在发表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中需有下述中文或英文标注:
中文:“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
英文:“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Technology for Materials Synthesis and Processi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 每年12月25日前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3. 所有获资助的项目在研究期限结束时均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已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复印件,此后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也应陆续寄实验室存档;重点项目还需承担人到本实验室作一小时的项目总结及学术报告。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应提前二个月书面申述理由并获本实验室主任同意。
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2018年8月20日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办法
一、 本实验室2018年8月发布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的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 目指南,并开始接受基金项目申请。
二、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打印一式二份,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以邮戳为准),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基金项目。
四、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按申请内容和计划进度,在本实验室完成研究课题。
五、 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办理。
六、 2019年开放基金项目审批工作在2019年1月上旬结束,并将结果通知申请者。
传 真: 027-87879468
E-Mail: zhoulh@whut.edu.cn
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2018年8月20日